近日✘╃,小編在彙總整理各地22年監理領證通知時✘╃,發現了一則重要資訊✘◕↟!
水利部辦公廳釋出了《關於徵求全國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
以下是通知原文✘₪:
部機關有關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和《水利部關於印發〈註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水建設〔2022〕214號)✘╃,結合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實際✘╃,我部組織對《全國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登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wr.gov.cn)進入首頁“通知公告”欄目瀏覽下載有關檔案✘╃,透過傳真╃₪☁•、信函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
1.傳真✘₪:010-63202571·•│││。
2.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2號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司市場監管處(郵政編碼100053)·•│││。
3.電子郵箱✘₪:zxzl@mwr.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10日·•│││。
水利部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全國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修訂徵求意見稿).doc
#原文連結✘₪:
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209/t20220927_159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