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今年一造考試的同學們↟✘◕,注意了╃₪!
近日北京✘↟▩☁、河北✘↟▩☁、安徽✘↟▩☁、西雙版納四地實時更新考試防疫須知(一定要以最新檔案為準)▩·☁。
以下是當前釋出的檔案₪╃:
01北京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複雜↟✘◕,為切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北京市人事考試的組考工作↟✘◕,保障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生順利平穩參加考試↟✘◕,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溫馨提示₪╃:
1.考生應提前申領北京健康寶↟✘◕,查詢自身健康狀態↟✘◕,於考試前7天在京備考↟✘◕,並做好自我健康監測↟✘◕,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考試期間應儘量保持考點✘↟▩☁、住所兩點一線▩·☁。
2.考生應提前下載並簽署《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准考證列印時一併下載列印)↟✘◕,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願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並接受相應處理▩·☁。承諾書在考生第一科考試時簽字後上交▩·☁。
3.考試當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證✘↟▩☁、身份證(或社保卡)✘↟▩☁、《北京地區2022年度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使用北京健康寶“本人資訊掃碼登記”掃描考點電子登記簿二維碼顯示“掃碼未見異常”✘↟▩☁、本人考試前48小時內(即北京健康寶顯示的核酸檢測天數為0✘↟▩☁、1或2天)取樣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抗原檢測不能替代核酸檢測)✘↟▩☁、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無考試前7天京外行程記錄(環京通勤人員按照我市相關防疫要求執行)↟✘◕,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考生應積極配合考點工作人員做好防疫相關工作↟✘◕,有序入場和離場↟✘◕,全程規範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查驗身份時可短暫摘下口罩)↟✘◕,在考點內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
5.考生在本次參考的全部科目結束後24小時內應當自行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參加兩天考試的考生還須第一天考試結束後在考點配合進行核酸檢測▩·☁。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感謝廣大考生的理解✘↟▩☁、支援和配合↟✘◕,預祝所有考生考試順利╃₪!
02河北
一✘↟▩☁、考前準備
(一)考生須在考試前10天申領“河北健康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河北健康碼”申領方式為₪╃:透過微信✘↟▩☁、支付寶搜尋“河北健康碼”小程式↟✘◕,自動生成個人“河北健康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申領方式為₪╃:透過微信✘↟▩☁、支付寶搜尋“通訊大資料行程卡”小程式↟✘◕,獲取“通訊大資料行程卡”▩·☁。有“7天內疫情所在縣(市✘↟▩☁、區)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透過河北健康碼“涉疫風險自報”如實填報相關情況↟✘◕,並向考點所在地社群<村>✘↟▩☁、單位✘↟▩☁、賓館酒店等報備▩·☁。
建議考生考前10天持續關注個人“河北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狀態↟✘◕,如有異常(比如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彈窗等)↟✘◕,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相關要求執行▩·☁。
(二)考生在備考期間↟✘◕,要做好自我防護↟✘◕,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應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員接觸↟✘◕,注意加強途中防護如優先採取步行✘↟▩☁、腳踏車✘↟▩☁、私家車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時應戴醫用口罩↟✘◕,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控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時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現發熱✘↟▩☁、乾咳等異常症狀↟✘◕,確保考試時身體狀況良好▩·☁。
(三)考生應隨時關注國內疫情權威資訊↟✘◕,根據個人健康監測和行程情況↟✘◕,做好參考準備▩·☁。
1.考前10天內無國(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內無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區旅居史↟✘◕,考前7日內無低風險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鄉鎮✘↟▩☁、街道>的其他地區↟✘◕,下同)旅居史↟✘◕,考前10天內與新冠陽性感染者✘↟▩☁、疑似病例無密切接觸史↟✘◕,考前7天內與密切接觸者無密切接觸史↟✘◕,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持考試前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均可↟✘◕,時間計算以核酸取樣時間為準↟✘◕,下同)✘↟▩☁、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筆試▩·☁。
(2)考前10天有發熱✘↟▩☁、乾咳✘↟▩☁、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的↟✘◕,須到醫院發熱門診進行鑑別診斷✘↟▩☁、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風險↟✘◕,持考試前48小時✘↟▩☁、24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次核酸檢測證明間隔24小時以上)↟✘◕,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筆試▩·☁。考試當天↟✘◕,上述發熱✘↟▩☁、咳嗽等症狀未消失的↟✘◕,經考點衛生防疫專業人員排查無疫情傳播風險✘↟▩☁、研判評估可以參加考試的↟✘◕,安排到隔離備用考場參加筆試▩·☁。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現已按規定完成隔離治療✘↟▩☁、解除隔離和醫學觀察的考生↟✘◕,應當主動向考區所在地考試機構報告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試當天↟✘◕,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持考試前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可參加筆試▩·☁。
2.近期有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區之日起計算↟✘◕,至考前已按規定完成集中隔離✘↟▩☁、居家醫學觀察或健康監測的↟✘◕,持考前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筆試▩·☁。
考前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低風險區之日起計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規定完成“三天兩檢”核酸檢測的↟✘◕,持“三天兩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72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次核酸檢測證明間隔24小時以上)↟✘◕,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筆試▩·☁。
3.在治療期✘↟▩☁、集中隔離✘↟▩☁、居家醫學觀察和居家健康監測的涉疫風險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河北健康碼非綠碼↟✘◕,以及按照前款提示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4. 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冀返冀人員在到達目的地後第1天✘↟▩☁、第3天分別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不參加聚集活動↟✘◕,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紙質報告✘↟▩☁、電子報告均可↟✘◕,時間計算以核酸取樣時間為準)↟✘◕,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考試▩·☁。
5.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由考點衛生防疫專業人員進行初步診斷↟✘◕,視情況安排到隔離備用考場參加筆試↟✘◕,或者立即採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治▩·☁。
(四)考生需自備醫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準備↟✘◕,禁止佩戴帶有呼吸閥口罩)✘↟▩☁、消毒溼巾▩·☁。
(五)提倡積極接種疫苗並按時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前↟✘◕,應仔細閱讀考試相關規定✘↟▩☁、防疫要求↟✘◕,列印准考證即視為認同並簽署《2022年11月至12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河北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
二✘↟▩☁、考試期間
(一)考生應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主動配合考點進行防疫檢測✘↟▩☁、身份核驗和入場照相▩·☁。透過體溫檢測區✘↟▩☁、身份驗證區✘↟▩☁、隔離通道✘↟▩☁、入場照相區域✘↟▩☁、候考區等候✘↟▩☁、上衛生間等環節時↟✘◕,應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有序排隊等候↟✘◕,防止擁擠聚集▩·☁。
(二)考生進入考點(場)時↟✘◕,請自覺出示“河北健康碼”綠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綠碼✘↟▩☁、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按考場規則要求持紙質版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入場▩·☁。
(三)除因入場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個考試期間始終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如出現發熱✘↟▩☁、乾咳✘↟▩☁、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異常症狀的↟✘◕,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按防疫相關程式處置↟✘◕,考生須配合並服從管理▩·☁。
(四)所有考生從專用考試通道進出考場↟✘◕,避免和無關人員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三✘↟▩☁、特別注意
考生不得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症狀✘↟▩☁、瞞報健康情況以及偽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資訊↟✘◕,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在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執行防疫規定需要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或隔離治療↟✘◕,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同放棄▩·☁。
以上未盡事宜及各地✘↟▩☁、各考點組考防疫政策有進一步規定的↟✘◕,以當地規定為準▩·☁。請廣大考生務必每日關注河北省和各考區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及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釋出的相關資訊↟✘◕,並保持手機暢通▩·☁。如有調整↟✘◕,以釋出的最新通知為準▩·☁。
附件₪╃:2022年11月至12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河北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附件下載連結₪╃: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03.aspx
03安徽
原文連結₪╃:
http://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1270
04雲南西雙版納
一✘↟▩☁、考生須於考前5天持續開展自我健康監測↟✘◕,做好每日體溫測量✘↟▩☁、症狀監測並進行記錄↟✘◕,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群)和西雙版納州人事考試中心(0691-2123610)▩·☁。建議考生時刻關注國家公佈的中✘↟▩☁、高風險區↟✘◕,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確保考試時身體狀況良好▩·☁。考前3天提前申領“雲南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並於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二✘↟▩☁、考生列印准考證前應仔細閱讀《雲南省2022年下半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下載列印准考證即視為認同並簽署《雲南省2022年下半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三✘↟▩☁、考生應嚴格遵守西雙版納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要求及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釋出的考試告知書要求↟✘◕,積極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由西雙版納州外進入的考生↟✘◕,應提前掌握西雙版納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應的健康監測✘↟▩☁、隔離及核酸檢測等措施後↟✘◕,方可參加考試▩·☁。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資訊↟✘◕,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後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考試當天↟✘◕,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雲南健康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綠碼↟✘◕,出示本人首場筆試前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或電子版均可)↟✘◕,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37.3℃)方可進入考點▩·☁。
五✘↟▩☁、“雲南健康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為“黃碼”或“紅碼”↟✘◕,或者沒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
六✘↟▩☁、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議不參加考試或提前抵達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參加考試▩·☁。
七✘↟▩☁、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考試₪╃:
(一)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和其他重點人群(含入境人員);
(二)已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
(三)其他不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
八✘↟▩☁、請考生注意加強個人防護▩·☁。考試須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衛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進入考點內↟✘◕,除核驗資訊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九✘↟▩☁、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後按規定有序離場▩·☁。
十✘↟▩☁、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複測複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異常症狀的考生↟✘◕,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十一✘↟▩☁、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二✘↟▩☁、建議考生在考試結束後24小時內主動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考試結束後進行為期7天的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若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做好個人防護及時就醫▩·☁。
十三✘↟▩☁、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西雙版納考區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透過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窗“人事考試”專欄(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及時釋出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執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